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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9-06 点击:6603 

穗建质〔2017〕1861号

各区建设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市节能墙革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244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我委结合今年“质量月”活动主题“大力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国”及《广州强市办关于印发广州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穗强市办〔2017〕16号)开展活动的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委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将组织一系列工程质量交流活动。开展优质工程质量观摩活动,每个区应选择1-2个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较好的工程项目,在住建系统进行工程质量现场观摩活动,大力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广信息化管理、产业化生产和新技术应用,提高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水平;组织专题交流会,向全市工程质量监督员及部分建设、施工、监理等管理人员解读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做典型工程质量案例分析以及邀请部分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代表介绍质量管理工作经验;开展“一张图”信息化专题宣贯会,让全市监督监管全面实施信息化监管模式;组织建筑工程防水常见质量问题防治视频宣贯和培训,对全市监督员、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防水分包企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二、我委将继续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各类执法检查,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建筑材料和构配件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质量实施情况检查、监理企业履行质量监管职责专项检查、检测机构行业监督执法检查等一系列执法检查。强化工程质量监管部门和建筑业企业对相关质量标准和管理工作要求的贯彻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强企业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三、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宣传“质量月”活动情况和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调动企业参与“质量月”活动的积极性,促进“质量月”活动进工地,把“质量月”活动办成推动质量强市、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的平台。提高工人精益求精的质量素养,完善鼓励一线工人追求质量的制度和措施,在建筑施工领域营造尊重一线创造,崇尚工匠精神的良好氛围。

四、市建筑业联合会、勘察设计、市政工程、监理、检测、混凝土等行业协会要围绕本行业的质量难题和热点问题,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鼓励企业多组织开展质量诊断、新技术交流研讨及操作技能培训、知识竞赛等行业自律活动,提升行业质量水平。

五、各单位按照《通知》的活动内容和活动要求,结合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实际,认真制定“质量月”活动方案,开展形式多样、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的活动,做到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取得实效。

六、请各单位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开展“质量月”活动总结报送我委汇总后,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质量强市领导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2446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31日

 

(联系人:黄志宏 联系电话:020-83124449 电子邮箱:huangzhihong@gzc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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