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穗勘设协字[2024]2号
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我市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增强我市勘察设计单位的精品意识、竞争意识和品牌意识,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所申报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无质量安全事故。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设计并通过竣工验收。
(三)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有合作单位参与的项目,申报时需要征得合作方同意。
中外合作设计需得到外方确认。项目由中方申报,申报单位需提交合作方同意文件,项目名称应注明中外合作设计。
(四)申报项目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采用突破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须按照规定通过技术审定;
2.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具有先进的勘察设计理念,其主导专业或多个专业采用适用、安全、经济、可靠的新技术,经实践检验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3. 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完备,取得建设规划、环保、节能、安全、消防、卫生、城建档案管理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以及项目业主、生产运行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的书面评价意见;
4. 以往曾参加过各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的项目,不论是否获奖,均不得再次申报。
5. 所有参评项目应经过申报单位的内部评选,择优推荐参加市优评选。
二、奖项设置
根据《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办法》及《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中所设置的奖项,广州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设综合工程奖和专项工程奖:
(一)综合类:
1、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
2、公共建筑设计
3、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
4、传统(岭南)建筑设计
5、市政公用(交通)工程设计
6、园林和景观设计
7、工业工程设计(电力、水利、水运、冶金、石化、通信工程设计等)
(二)专项类
1、工程信息化设计专项
2、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专项
3、人防工程设计专项
4、建筑结构设计专项
5、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设计专项
6、建筑智能化设计专项
7、建筑电气设计专项
8、绿色建筑设计专项
9、科技创新专项
10、建筑给排水设计专项
11、施工图审查专项
12、建筑装饰设计专项
13、全过程咨询专项
14、建筑工业化设计专项
三、申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
1. 登录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http://www.gzkcsjw.com)官网,点击首页“广州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管理信息系统”图标,进入“广州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单位注册、项目申报、附件上传、申报项目管理等。
(二)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表》(附件1、2)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根据申请奖项类别在系统中填报项目申报信息,申报确认后将自动生成申报表,导出申报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同时提供纸质材料一份。
2. 申报项目清单(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3. 项目主要技术文件、竣工验收及消防验收证明、其他证明文件等,只需要在申报系统上传电子文件。
4. 上述申报材料电子文件、纸质文件要求,详见各专业申报细则中的具体要求,以申报细则为准。
四、评选机构
1. 由我会聘请有关专业的资深专家,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领导组成2024年度广州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另行公布),负责本年度评选工作;
2. 评选活动的日常事务由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
五、评选标准及奖励办法
1.广州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各奖项标准参照《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2.应用广州市智能建造技术清单(1.0版)的项目可根据应用情况给予适当加分;
3、对采用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可给予适当加分;
4、对获得绿色建筑星级、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的项目,可给予适当加分。
5、综合工程奖和专项工程奖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对原创的、突出的优秀工程项目可设大奖。
6、对获广州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项目,其中一、二等奖项目将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六、报送时间
1. 本次市级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目线上线下申报材料受理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止,超过截止日期,一律不予受理。
2. 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之一新裕大厦28楼CDE单元。
七、其他事宜
(一)申报表中“主要完成人员情况”中,主要参与人员申报顺序应按照项目中所起的作用排列,人员名单申报后不得更改。
(二)综合类主要参与人员申报不超过20人,专项类主要参与人员申报不超过8人。
(三)每个工程项目最多只能申报4个专项奖,且需要在同一年度申报。
(四)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申报评选费。
八、联系方式
各单位在进行网上项目申报时可参照各专业的评选细则和系统帮助文件进行填报。如申报过程有疑问或遇到评选管理系统操作问题,可联系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1. 协会联系人:
刘晓萍020-83630257 代义松020-83181321
2. 评选管理系统技术支持:
刘 洋:18974869630,liuyang.26@qq.com
附件下载:
文件:通知文件
附件1:综合类申报细则及申报表
附件2:专项类申报细则及申报表
附件3:申报项目清单
附件4:文本封面、公建、住宅模板psd
附件5:广州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