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广州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2012)
穗勘设协字[2012]5号
各有关设计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评优工作,使评优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我会决定建立《广州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审专家库》。现将推荐评审专家库专家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学风严谨,办事公平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在自己所从事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水平,胜任评审工作,做到独立客观判断;
3、具有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工程院院士、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教授级工程师及有较丰富评审工作经验的专家可优先入选;
4、获得广州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获得过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二等奖或在勘察设计行业有较大贡献者;
5、在勘察设计企业中担任过副总工、专业负责人及以上技术职务和获得国家一级注册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设备工程师)注册资格,具有从事工程勘察、设计15年以上实践经验。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
二、专家产生办法
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形式,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如实填写《广州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
(二)所在单位对《推荐表》填报的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同意推荐的,在《推荐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三)提供申请人的职称证、注册证和获得广州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获得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二等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推荐表于2012年6月29日前报协会;
(五)协会对《推荐表》进行审查,按评审工作要求对符合条件人员登记入库,颁发《广州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审专家库》专家证书。
建立《广州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审专家库》是做好我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审,提高评审透明度与公信力的一项重要措施。请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专家库专家的推荐工作。
联 系 人:黄海虹 沈丽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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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