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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增加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人员照片和手写签名图片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2-04-05 点击:4590 

粤建注发〔2012〕2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增加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人员照片和手写签名图片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设函〔2012〕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自2012年3月1日起,凡申请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下同)初始注册的,均须使用新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注册信息系统”)上报个人照片和手写签名图片信息。未上报个人照片和手写签名图片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二、现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人员聘用单位应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注册执业人员个人照片和手写签名图片补录申报工作。逾期未补录的注册执业人员,“新注册信息系统”将不再接受其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申请。

三、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应及时将软件(包括个人版和企业版)升级到最新版本,升级方法如下:

1、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dzczx.com),进入“注册大厅” -“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 -“企业版”及“个人版”下载升级到最新版本。

2、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升级:

http://www.mohurd.gov.cn(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首页-办事大厅-人员行政许可事项—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或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在线申报)。

http://www.pqrc.org.cn(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首页)。

系统升级及使用方法详见《通知》。

四、为保证旧系统数据的正常申报,2012年2月27日至29日我中心将对旧系统数据进行处理,期间暂停受理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初始注册申报。

五、在“新注册信息系统”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系统技术支持单位: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电话:010-88019251,88019252。

附件:《关于增加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人员照片和手写签名图片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设函〔20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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