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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基本实现 城市居住和公共建筑燃气化

 时间:2014-08-04 点击:1691 

我市城市燃气事业发展迅速,目前城市燃气管线逾4000公里,管网覆盖率达到64%。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燃气行业发展和安全生产,为确保城市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住房和建设局不断加大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力度,燃气行业发展30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全市管道燃气全面转换为天然气

深圳市自1982年开始供应城市燃气,经过30多年的发展,城市燃气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基本实现了城市居住和公共建筑燃气化,形成了以天然气为主气源、液化石油气为辅的管道和瓶装气同时供应的燃气供应格局。

目前,深圳市已建成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广东大鹏)秤头角LNG接收站、中国石油西气东输二线(西二线)求雨岭分输站和200多公里天然气长输管道等上游气源设施。

广东大鹏公司从境外进口LNG,经储存、再气化及加压后,通过长输管道向深圳、东莞、惠州、广州、佛山和香港城市用户输送天然气。

西二线工程西起新疆霍尔果斯口岸,南至广州,途经新疆等14个省区市,干线全长4895千米,加上若干条支线,管道总长度(主干线和八条支干线)超过9102公里。西二线经广州分输压气站通过深港支干线向深圳供气。

我市的管道燃气已于2008年全面转换为天然气。目前,深圳市共建成城市燃气管线约4055公里,其中,高压管线114公里,次高压管线189公里,中压管线3752公里,管网覆盖率达到64%(原特区内覆盖率约96%)。根据燃气行业“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全市燃气管线长度将达到4300多公里,管网覆盖率达到72%左右。

30多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燃气作为一种易燃易爆化学品和生活必需品,其安全状况关乎城市公共安全,备受社会关注。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燃气行业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1996年4月,为加强燃气行业的监管,在原市建设局设立了燃气发展和保障处,明确了建设部门作为燃气行业的监管部门,并在多次的机构改革中,不断强化建设部门的燃气监管职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住房和建设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断加大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力度,从工程建设、行业准入、日常监管等方面,大力保障燃气安全。燃气行业发展30多年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城市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安全管理

市住房和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总结燃气行业30多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可以概括为“高”、“大”、“上”三个字。

“高”字是指高标准,体现在高标准建设、高标准准入、高标准管理。具体做法包括:燃气工程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采用了国家技术标准的上限参数,甚至高于国家技术标准的参数;在实施燃气经营许可审批时,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安全设施配置情况及安全人员执业能力作为行政审批的重点内容予以审查;编制了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从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安全投入、风险管理、隐患治理等10多个方面进行详细而严格的规定,全面提高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大”字是指下大力气,体现在下大力气抓安全监管、隐患整治、应急处置、宣传教育等。具体做法包括:集中行政力量对燃气经营场所进行季度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始终保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由市住房和建设局牵头,调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全力协调解决管线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市、区主管部门和各燃气企业都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较大规模的事故应急演练,大型燃气企业也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定期组织燃气企业、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进行专项培训教育,开展多渠道、广覆盖、多层次、全方位的燃气安全宣传,使安全用气知识深入家庭、深入人心。

“上”字是指加强顶层设计,体现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具体做法包括:率先在全国发布实施燃气专门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燃气管理条例》,后修订为《深圳市燃气条例》,以该条例为框架,先后发布实施十余项规范性文件及燃气安全应急预案,为保障燃气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基础;形成了由住房建设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燃气安全监管格局,并建立了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解决我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为保障燃气管道设施安全运行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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