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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开展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建筑节能实施情况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时间:2013-10-17 点击:1969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民用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质[2006]192号)、《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四川省实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建筑节能实施情况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此次检查工作范围:各市、州2011年1月1日后开工的在建、已建成公共建筑、民用住宅及市政道路桥梁工程。
    《通知》指出,本次检查工作主要检查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执行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工程抗震设防质量情况。特别是省政府第266号省长令《四川省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及禁粘禁实的情况;第一、二、三批禁粘禁实城市巩固成果情况及2013年30个县城禁实完成目标情况。
    本次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及抽查相结合。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自查和抽查,并请于2013年10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及项目清单报送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和省质监总站。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自查情况,将于11月初组织专家进行抽查。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抽查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全省各市、州。
    《通知》要求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好本次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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