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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加快推进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创建工作

 时间:2013-10-18 点击:1606 
    为切实组织好山东省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发展,近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寿光召开了全省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创建工作推进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副司长郭理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兴军出席了会议并讲话。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副司长郭理桥做了题为《夯实工作基础 稳步推进智慧城市创建工作》的专题报告。郭理桥在报告中强调,智慧城市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其目标是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智慧城市不是数字城市的升级版,也不是简单的给信息系统贴上“智慧”标签,需要我们以城市为中心、以城市发展为主体深入系统的思考智慧城市试点工作,从更高层面、更深入地思考这项工作的动因背景、整体发展战略、方法论、实现路径,以及目前的实践工作。他还从系统性、绩效性、适宜性三个角度对智慧城市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所谓系统性——智慧城市建设应从城市整体入手,系统地谋划城市发展,从更长远、更广泛、更多视角来分析和研究城市;绩效性——智慧城市建设要具备可控性,讲究绩效,注重可执行、可落实、可监督、可考核,并从法律法规建设的角度控制社会风险,保证信息技术的合理应用;适宜性——因地制宜、体现智慧,智慧城市建设要 “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一城一策”, 把握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围绕整个城市资源、城市品质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
    就如何扎实地落实智慧城市的创建计划,郭理桥指出,应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重点项目落实,试点城市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选准突破口,以标志性成果产出为目标,突出和集中重点任务。二是管理能力建设,以省厅为主。优化组织管理,明确落实责任,做好过程管理。特别是要做好监督评估工作。要开展对项目聚焦工作的检查,及时掌握实施的情况,对进展、目标实现程度作出判断,对于进展良好、预期效果显著的项目和城市,要在各方面加大支持的力度;对于目标偏离、管理涣散、进展缓慢、执行不力的项目和创建工作,要果断地终止和调整;对于实现阶段性目标,经济社会效益好,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的,要凝炼提升,大力宣传,形成模式进行推广。三是试点经验总结推广,以建设部为主。创新发展模式,及时总结各类试点的经验教训和模式,及时向区域和全国推广。
    李兴军副厅长在讲话中就山东省推进智慧城市试点创建工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各试点城市应当成立以市(县、区、镇)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调度创建工作进展,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组建或明确并建立精干、高效的创建实施管理机构,并配备能够满足创建工作需要的人员和资源,按照领导小组的决定和要求,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创建责任落实到机构,工作分解到个人。二是加强协调配合。试点实施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各试点实施管理部门要定期给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加强与财政、建设、国土、经信、发改、公安、卫生、教育、医疗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推进试点创建的合力。同时,要成立智慧城市建设专家指导组,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三是加快项目建设。目前,省内已完成创建任务书签约的15个试点,平均创建周期54个月,平均重点项目11.4个,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各试点要按照任务书确定的目标,分析梳理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明确阶段目标和建设进度,加快创建工作进度。特别是尚未启动重点项目的地方,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启动建设。年底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厅将对各试点创建工作开展年度检查与考核。四是强化技术支撑。智慧城市建设涉及到许多新兴概念和高新技术的创新融合,建设周期长、投入资金大、技术要求高。自启动创建试点申报工作以来,省内外一批有远见和社会责任感的信息技术企业积极参与,为全省智慧城市创建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和智力保障。希望有关单位继续贯彻国家智慧城市的战略部署,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在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中的整合与推广,为山东省智慧城市创建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五是积极探索创新。作为国家试点,不能仅仅满足于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应用项目,要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整合信息资源,拓宽融资渠道,规范运行管理,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持续深入发展,争当全省智慧城市建设的先行者和领跑者,为其他地区的创建工作树立样板,提供经验。六是加强宣传培训。要大力宣传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意义,提高各级领导和全社会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要把宣传培训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手段,积极组织项目开发建设、设计、运营、施工等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学习掌握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培养一批高科技技术应用人才。
    会上,郭理桥副司长和李兴军副厅长分别代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试点签约城市(区、镇)颁发了国家智慧城市创建任务书。与会人员参观考察了寿光市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项目。寿光、东营、威海、德州、昌邑、肥城、济南西区、新泰等全省首批试点城市座谈交流了创建工作经验及进展情况;受邀参会的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数字城市工程研究中心的各位专家,围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重点项目推进方案、重点项目投融资方案、技术支撑方案集和智慧水务建设等内容进行了培训讲座。来自全省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各设区市实施管理办公室或申报牵头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各县级市、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各试点城市技术支撑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共计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最后,会议要求,各试点城市应在年底前完成由市委、市政府发布有关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文件;加快推进顶层设计,提出重点项目推进方案;开展投融资规划,提出重点项目投融资方案;制定2014年度工作计划,将部分重点项目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明确实施部门和考核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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