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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关于规范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

 时间:2013-11-06 点击:1976 

    为进一步做好报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的审查工作,提高总体规划成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并于日前印发。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本省城市总体规划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指导督促相关城市提高城市总体规划成果的规范性。

附件:关于规范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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